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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13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河南省安监局《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16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基本规范》(AQ/T 9006)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标准要求,经评审,确定河南永昌硝基肥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现予公告。

附件1: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0月1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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