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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管〔2017〕143号关于调整新乡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安监机构,市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指挥(宣教)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长:王开元

副组长  、冯继红、乔相龙、王惠君、户根山、 田顺宏、张守锋、梅俊生、王相如

 员:市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指挥(宣教)中心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安监局及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安监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张守锋

 员:李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规划和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信息化长远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3.统筹协调、研究确定安全生产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拟定相应实施方案;

2.编制相关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

3.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应用、管理、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5.跟踪信息化系统应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系统功能;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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