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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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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科室介绍

办公室(科技装备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提案、议案、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承担行政事务管理和有关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扶贫等工作;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依法组织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一般事故的批复与结案工作;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资格考核工作(不含煤矿);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综合协调科

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通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不含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依法监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依法监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医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不含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依法监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四科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不含特种设备)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依法监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不含煤矿)职业卫生情况;拟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定;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健康培训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受市安全监管局委托,依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依法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及查处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的工作;依市安监管局授权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中央、省驻新企业,市级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预防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工作;负责督查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工作;承办市安全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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