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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纪〔2011〕9号)要求,市安监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市委“发展、稳定、廉洁”工作布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联系全市安监工作实际,特制定2011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建设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对事关新乡市和安监局、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掌握情况,及早采取应对措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把手”和重要制度保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 
二、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在全局大兴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史来贺精神和“三平”精神。严格控制2011年各项支出预算,确保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经费支出不超过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预算规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传承优良传统,牢记根本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改革学风、文风和会风,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求,组织开好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为主题的县处级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 
三、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为抓手,以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坚决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等问题。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有效措施,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与 “节日病” 治理捆绑运作,在重大节日和干部人事调整等特殊时期,组织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利用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不断拓宽监督方式方法,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处理。 
(二)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问题。认真执行房改政策,严肃房改纪律,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的登记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清理工作,逐步完善领导干部住房情况报告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有效防止和杜绝在住房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认真治理领导干部私自从事盈利性活动问题。重点治理利用职权、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消息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情况,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及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各种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 
(四)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有关内容,组织对报告情况的分析,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拒不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要求,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违反规定配备公务用车的问题,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不准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继续巩固“小金库”治理专项成果,坚决杜绝设立“小金库”,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五、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市委《关于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及相关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人事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中,严格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通知》要求。 
六、加大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查处力度 
重点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位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违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执法人员的“九条纪律”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六条规定”的案件,尤其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违反规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七、积极开展创建廉洁单位活动 
按照市委创廉工作的要求,认真安排年度创廉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廉目标,完善创廉制度,把创廉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并落实创廉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廉洁从政、反腐倡廉教育,把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计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把创廉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工作考核内容,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建立完善平时督促和年度考核登记制度,对工作情况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争创廉洁单位。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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