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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管〔2017〕88号 关于转发豫安监管办〔2017〕85号文件的通知



 

辉县市、卫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6〕2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75号)的工作要求,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85号)转发给你们,为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特提以下要求:

一、切实摸清底数,了解本辖区内停工停产非煤矿山企业的数量和现状情况。

二、加强对停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的跟踪检查督导,防止非法私自开采。

三、按标准条件要求做好停工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检查验收工作。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豫安监管办〔2017〕85号文件的通知.docx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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