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欢迎您



综合协调科
首页 > 科室工作 > 综合协调科
新安委办〔2017〕65号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近日,省政府安委办就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3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是反映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同时,市政府安委会将按要求将大检查信息报送纳入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要严格落实。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各地每周报送2篇以上,各部门每周报送1篇以上,报送内容仅限经验总结类信息。

三要定期通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依据省政府安委办的要求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34号)

1_1.jpg

 

1_2.jpg

 

2017年9月4日

  人:贺凡   电话(传真):3051673

电子邮箱:xxajxt@126.com

 

 


?
版权所有: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331号

电话:0373-3051845?? 豫ICP备11007679号-1?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270号

技术支持:中企电商